契約烿事人運用《 民法 》「不安抗辯權」的時陜 (2022/1/19) |
【案例】
A公司主要業務為生產家用冰箱,並與B通路恞戚q長期的供貨契約,約定由B通路峆鷊茖銗奕齠搢D,向A公司提出供貨需求洙,A公司則依照供貨需求洙量提供家用冰箱予B通路峞AB通路峖洧A公司的家用冰箱後,須於次月1日付鈚。耷方合作年,都非常順利,但B通路峆o於今年初爆發財務危陜,諸多店面懌閉,資產遭到查封。但B通路峇棕~續向A公司提出供貨需求洙,要求A公司提供家用冰箱,A公司擔心仍按照耷方約定提供家用冰箱,將無法順利收回貨鈚,A公司可否拒繼續給付家用冰箱?
全文刊載於中華水電冷凍空調月刊-111年1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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